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对建筑消防维保进行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参与,需提前一天到现场进行查看,并按附表填写好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及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7日,10月27日14:30截止报名 二、询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27日14:40 地点: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 三、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0795-3562818纪检监察0795-3562872二、项目内容: 负责院本部、感染院区、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面积:6458m2?);设施维护保养内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 三、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经营企业许可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须为宜春市一级本土资质企业,具备不少于三名注册消防工程师及一名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4、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两项同类医疗机构或公共建筑消防维保服务业绩(须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 四、维保要求: 1、日常维保:每月定期进行巡检维护,确保消防系统日常运行正常、完好可用,满足各级消防检查要求; 2、故障处理:维保期间发现设施损坏,应尽力修复。确实无法修复需更换的设备,应提供故障设备清单及材料清单,由甲方进行采购。如需乙方代为采购,需提供产品预算清单,经甲方确认后方可采购; 3、应急响应:一旦消防系统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之内派人到达现场进行检修; 4、小额配件承担:单次维保巡检期间更换损坏设施,单价在100元(市场价)或200元(维保单位报价)以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上述标准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报告出具:每月、每季度、每年定期出具维保报告,执行标准《GB 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6、档案管理:建立完整的消防维保档案,每次巡检、维修、测试均须有书面记录,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7、配合检查:配合甲方及上级消防主管部门的各类消防检查,并协助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五、其他要求 询价文件统一用A4纸张装订成册,文件内所有签名须本人亲笔签署。询价文件须密封递交,密封口加盖询价单位鲜章。报价单需单独密封盖章,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单独提交。询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可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简介、经营服务范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主要联系人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等); 5、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注册消防工程师及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6、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7、年度维保服务报价单(单独密封); 8、服务方案及承诺(含应急响应时间、巡检计划、人员配置等)。 六、评选办法 我院自行组织询价小组,在院纪委的监督下依据本询价公告中询价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询价文件不退还。询价完成后报院党委会讨论决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