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两台CT设备移机项目进行询价,需提前到现场进行查看,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时间及地点: 2024年09月12日15:00,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会议室(门诊四楼),联系电话:13807959306(陈科)。 二、项目内容: GE revolution ACT 1台、GE Optima 325 1台 三、项目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相应的设备移机服务能力,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移机事项,保证移机过程的安全性,配备的维修工程师需具备相关培训证明文件及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人员资质证明文件及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 2、设备拆卸移机前,投标人需针对设备的实际运行状态、外观、易损件、元器件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完好,经双方确认后,如移机后设备出现问题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投标人在实施移机的过程中需使用专用移机工具,并提供图片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实施移机工作前,各阶段节点工作安排均应及时通报采购方,在采购人确认同意实施后方可执行。 5、投标人必须具备充足的备件供应能力,可以保证备件更快速地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采购人提供专业而便捷的维修服务,以缩短采购人设备不必要的停机时间。投标人在国内设有零备件仓库,同时提供证明文件和图片等说明文件以供采购人核实。 6、投标人负责将现有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安全拆除;拆除后的设备运送至指定安装点;设备重新安装,调试至能正常运行,确保移机前后设备状态一致。(现有设备机房和运输通道的墙体拆除由采购人负责) 7、投标人移机后需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8、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现场及设备进行实地探勘,并制定合理的方案;投标人负责完成本次医院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其过程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行业要求等。 四、资质要求:1、国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相应资质及维护能力的经营企业;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提供同类设备移机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组成:1、报价表及方案;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3、企业介绍材料;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其他材料(若有可自行添加)。注:供应商报价应按照报价文件组成,若未按照报价文件组成填写或缺项,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六、评选办法 我院自行组织询价小组,在院纪委的监督下依据本询价公告中询价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询价文件不退还。询价完成后报院党委会讨论决定。 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4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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