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发展需要,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反社会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6日。 (二)报名方法:报名者本人带齐报名材料到组织人事科进行报名。 (三)报名材料: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能证明相关资质的专业资格证书(除简历和电子注册备案表外,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四)地址: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门诊三楼) (五)联系电话:15879543098(黄老师) 15977760614(熊老师) 四、资格审查 由医院主管领导、纪检负责人、对应职能科室负责人和人事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逐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将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核办法 1.笔试、技能操作、面试时间在资格审查后另外通知。 2.总成绩为100分。笔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相应所占比例;面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应所占比例。我院将请第三方出题,组织人事科负责组织符合应聘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占60%)和面试(占40%);组织符合应聘护理岗位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占30%)、技能操作考试(占30%)和面试(占40%)符合应聘药剂岗位条件的人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总分为100分。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5.面试:原则上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6.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六、聘用 1.聘用后,相关岗位待遇按医院管理细则执行。 2.本次招聘的人员如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七、考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监督 1、招聘工作由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组织实施,市、校相关部门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
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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