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安和-AH2023-002)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宜春市第六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3-06-13


 江西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委托,就其“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安和-AH2023-002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服务要求

1

安和-AH2023-002

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1

41万元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要求

 2、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后15天完成交货并交付使用,服务期1年。其中防火墙、日志审计、堡垒机、核心交换机设备保修期三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财务状况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

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614日至2023年6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拟投标人于此时间前可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756286801@qq.com(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报名手续,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联系方式;

2.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原件或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社保局开具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扫描件);

7)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将资格原件或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装入投标资格文件内并密封完好(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除外),必须于2023年6月26上午9:30点前送达,逾期不受理。

四、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磋商地点

1、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年6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嘉信广场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保产

品;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根据宜财购发【2022】25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4、为顺利开展整个项目,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须在招标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内容必须含质疑事项、依据、投标人联系信息及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授权人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将质疑函原件送至江西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否则,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且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0795-3562818

详细地址:袁州区袁山中大道80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公司:江西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270566606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嘉信广场5楼


                                       江西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6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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